• 福利生活保护

针对外国人的生活保护

生活保护法第1条规定,政府应向所有生活困难的国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护,该法不适用于外国人。

然而,政府已发出通知针对特别永住者等获准在日本居留的外国人,如有生活困难,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适用该法,将提供与日本国民同等的保护。

根据这一通知,本市将向外国人提供生活保护。

生活保护的定义

因疾病或年老无法工作等,生活费或医疗费存在困难时,由政府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帮助其能够自立生活的制度。是否有资格获得生活保护,要根据政府规定的生活保护基准计算出的最低生活费和家庭全员收入的对比结果来判断。最低生活费根据年龄、人数、生活状况和收入而不同,如果收入低于最低生活费,将提供保护以补足差额。

另外,有工作能力的人应自食其力,利用亲属等的援助或是年金、津贴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并将包括储蓄在内的资产用于眼前的生活。

生活保护的手续

关于生活保护的申请,可到居住地辖区的福祉事务所(区政府保健福祉部、区政府和支所保健福祉课)申请。有专门的咨询员提供咨询,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可进行咨询。

 

东滩区政府(保健福祉部)  TEL: 078-841-4131
滩区政府(保健福祉部)  TEL: 078-843-7001
中央区政府(保健福祉部)  TEL: 078-335-7511
兵库区政府(保健福祉部)  TEL: 078-511-2111
北区政府(保健福祉部)  TEL: 078-593-1111
北神区政府保健福祉课  TEL: 078-981-5377
长田区政府(保健福祉部)  TEL: 078-579-2311
须磨区政府(保健福祉部)  TEL: 078-731-4341
北须磨支所保健福祉课  TEL: 078-793-1313
垂水区政府(保健福利部)  TEL: 078-708-5151
西区役所(保健福祉部)  TEL: 078-940-9501

这是根据2022年9月为止能够确认的资料翻译而成的。其后,有可能制定新的制度或者变更现有制度。请予以注意。